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派出機構、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全面優化營商環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進一步加大簡政放權力度,打造“無證明城市”,讓人民群眾和各類企業辦事創業更簡捷、更順暢、更方便,《營口市市本級保留證明事項目錄》業經2020年11月2日第十六屆市政府第6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予以公布,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未列入市本級公開的保留證明事項目錄的證明事項,市政府各部門及其管理的企事業單位不得要求人民群眾和各類企業提供。
二、保留的證明事項目錄實行動態調整,將依據法律、法規和國家、省對相關證明事項的調整和實際情況的變化等進行動態管理。
三、各級各部門要做好政策銜接,對保留的證明事項,及時修改辦事指南,優化辦事流程,大力推行書面告知承諾、網絡核驗、政府部門內部核查和部門間相互核查等服務方式,保證各項工作平穩過渡,避免出現管理和服務真空。
四、各級各部門要加快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實現數據信息互聯共享,凡可以通過法定執照、書面告知承諾、政府部門內部核查和部門間核查、網絡核驗等辦理的,能被其他材料涵蓋或者替代的,一律取消,讓數據多跑腿、群眾少跑路。
五、市政府各部門要加強調查研究,需要取消的證明事項,及時向市司法局提出處理意見,加快建設“無證明城市”。
附件:營口市市本級保留證明事項目錄(15項)
營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1月5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營口市市本級保留證明事項目錄(15項)
序號 |
證明名稱 |
證明用途 |
設定依據 |
實施基本情況 |
事項 類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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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名稱、文號及條文內容 |
效力 層級 |
索要單位 |
開具 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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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背景核查證明 |
申請參加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考試 |
按照《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遼寧省交通廳運輸管理局轉發《交通運輸部關于修改(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的決定》的通知(遼交運培發〔2016〕144號)。根據《管理規定》要求,申請參加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的,應當提供符合相關規定的證明或者承諾材料 (一)無80種犯罪記錄;(二)無吸毒記錄;(三)無飲酒后駕駛記錄;(四)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無記滿12分記錄;(五)駕駛證及復印件 對發現有8吸毒記錄、飲酒后駕駛記錄等情況的駕駛員撤銷相關駕駛員從業資格證 |
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 |
營口市交通局執法隊 |
公安機關 |
行政許可 |
2 |
3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和交通違法未記滿12分記錄的證明 |
申請參加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考試及每年的誠信考核是否扣滿12分 |
按照《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以及《遼寧省交通廳運輸管理局關于加強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資格證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遼交運培發〔2014〕54號)要求:駕駛員申請參加從業資格考試,必須取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3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和交通違法未記滿12分記錄的證明 省局將通過運政系統對最近一個周期內交通違法行為被扣滿12分的危險貨物駕駛員,實行自動注銷,并三年內鎖定其重新辦理功能 |
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 |
營口市交通局執法隊 |
公安機關 |
行政許可 |
3 |
親屬關系證明 |
用于出國的親屬關系公證 |
《公證法》第二十七條申請辦理公證的當事人應當向公證機構如實說明申請公證的事項的有關情況,提供真實、合法、充分的證明材料;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證機構可以要求補充。第二十八條公證機構辦理公證,應當根據不同公證事項的辦證規則,分別審查下列事項:(一)當事人的身份、申請辦理該項公證的資格以及相應的權利;(二)提供的文書內容是否完備,含義是否清晰,簽名、印鑒是否齊全;(三)提供的證明材料是否真實、合法、充分;(四)申請公證的事項是否真實、合法。 |
法律 |
營口市公證處 |
村委會、派出所、單位 |
行政 確認 |
4 |
曾用名證明 |
公證 |
《公證法》第二十七條 申請辦理公證的當事人應當向公證機構如實說明申請公證的事項的有關情況,提供真實、合法、充分的證明材料;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證機構可以要求補充。第二十八條公證機構辦理公證,應當根據不同公證事項的辦證規則,分別審查下列事項:(一)當事人的身份、申請辦理該項公證的資格以及相應的權利;(二)提供的文書內容是否完備,含義是否清晰,簽名、印鑒是否齊全;(三)提供的證明材料是否真實、合法、充分;(四)申請公證的事項是否真實、合法。 |
法律 |
營口市公證處 |
派出所 |
行政 確認 |
5 |
親屬關系證明 |
遺囑、繼承、涉外公證 |
《公證法》第二十七條 申請辦理公證的當事人應當向公證機構如實說明申請公證的事項的有關情況,提供真實、合法、充分的證明材料;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證機構可以要求補充。第二十八條公證機構辦理公證,應當根據不同公證事項的辦證規則,分別審查下列事項:(一)當事人的身份、申請辦理該項公證的資格以及相應的權利;(二)提供的文書內容是否完備,含義是否清晰,簽名、印鑒是否齊全;(三)提供的證明材料是否真實、合法、充分;(四)申請公證的事項是否真實、合法。 |
法律規章 |
營口市公證處 |
村委會、派出所、單位、檔案履歷表 |
行政確認 |
6 |
獨生子女證明 |
繼承公證 |
《公證法》第二十七條 申請辦理公證的當事人應當向公證機構如實說明申請公證的事項的有關情況,提供真實、合法、充分的證明材料;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證機構可以要求補充。第二十八條公證機構辦理公證,應當根據不同公證事項的辦證規則,分別審查下列事項:(一)當事人的身份、申請辦理該項公證的資格以及相應的權利;(二)提供的文書內容是否完備,含義是否清晰,簽名、印鑒是否齊全;(三)提供的證明材料是否真實、合法、充分;(四)申請公證的事項是否真實、合法。 |
法律規章 |
營口市公證處 |
村委會、派出所、單位、檔案履歷表 |
行政確認 |
7 |
成人學歷認證報告 |
證明其學歷為國家承認的真實學歷 |
關于印發《遼寧省2020年成人高等學??荚囌猩ぷ鲗嵤┓桨傅耐ㄖ罚?遼招考委字〔2020〕35號)。二、報名:(一)報名條件 (4)報考高起本和高起專的考生應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報考專升本的考生必須是已取得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飘厴I證書、本科結業證書或以上證書的人員。 |
規范性文件 |
市招考事務中心 |
遼寧省高中等教育學歷學位認證中心 |
其他事項 |
8 |
以“具有同等學力”基本資格參加普通高考報名考生的最后學歷證明或畢業證明 |
普通高考報名 |
《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 第十九條 高級中等教育畢業或者具有同等學力的,經考試合格,由實施相應學歷教育的高等學校錄取,取得??粕蛘弑究粕雽W資格。 |
法律 |
市招考事務中心 |
學習、工作或戶籍所在單位 |
其他事項 |
9 |
省內普通高中轉學學生學籍證明 |
證明該學生學籍真實性 |
《遼寧省普通高中中學學生學籍管理規定(試行)》 第九條 轉到外省的普通高中學生,由原就讀學校出具“轉學證明”、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報省教育廳備案。轉入我省的普通高中學生,學生或家長持原就讀學校出具的經市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轉學證明”與轉入地戶籍遷入證明,到遷入地市教育行政部門辦理轉入手續,經轉入地教育行政部門核準并安排學校,報省教育廳備案。 |
規范性文件 |
市教育局 |
原轉出校 |
其他事項 |
10 |
死亡證明 |
辦理在職死亡業務 (一次性喪葬撫恤待遇和個人賬戶儲存額領取申請) |
《關于印發遼寧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試行)的通知》遼人社發〔2020〕13號第五節喪葬撫恤待遇和個人賬戶儲存額申請第九十三條“社保經辦機構可通過共享數據獲得參保人員死亡信息的,以共享數據為依據,受理一次性喪葬撫恤待遇和個人賬戶儲存額領取申請。無法通過共享數據獲得參保人員死亡信息的,申領人通過信用檢驗符合承諾制工作要求的,社保經辦機構依據申領人填寫的《遼寧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經辦業務證明事項承諾書》受理申請:申領人不符合承諾制工作要求的,社保經辦機構受理申請時,審核以下材料 之一: (一) 醫院出具的死亡醫學證明;(二)民政部門出具的火化證明;(三)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注銷證明;(四)公安部門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證明; (五)司法部門出具的宣告死亡證明?!?/p> |
規范性文件 |
營口市社會保障中心及其分支機構 |
醫院、民政部門、公安部門、司法部門 |
行政服務事項 |
11 |
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
核實異地職工公積金繳存和公積金貸款情況 |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操作問題的通知》(建金〔2015〕135號) 二、辦理流程 (一)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并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二)職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三)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后,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并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并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臺賬。 |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
營口市社會保障中心及其分支機構 |
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 |
行政服務事項 |
12 |
女職工身份類別證明 |
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個人繳存信息不完善時界定退休年齡) |
《關于加強和改進住房公積金服務工作的通知》(建金〔2011〕9號) 《住房公積金服務指引(試行)》 三、貸款服務 辦理要件: 1.個人住房公積金借款申請表; 2.身份證、軍官證等有效身份證明和戶口薄、暫住證等有效居留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 4.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買自住住房的合同(協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規劃部門批準文件、工程概預算;大修自住住房的房屋權屬證明、房屋安全鑒定證明、工程概預算; 5.已支付總價款規定比例的首付款憑證或者契稅完稅憑證和二手房估價報告; 6.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或材料。 |
規范性文件 |
營口市社會保障中心及其分支機構 |
女職工所在單位 |
行政服務事項 |
13 |
個人征信報告(簡版) |
核查個人征信情況 |
《關于加強和改進住房公積金服務工作的通知》(建金〔2011〕9號) 《住房公積金服務指引(試行)》 三、貸款服務 (一)貸款辦理 辦理要件: 1.個人住房公積金借款申請表; 2.身份證、軍官證等有效身份證明和戶口薄、暫住證等有效居留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 4.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買自住住房的合同(協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規劃部門批準文件、工程概預算;大修自住住房的房屋權屬證明、房屋安全鑒定證明、工程概預算; 5.已支付總價款規定比例的首付款憑證或者契稅完稅憑證和二手房估價報告; 6.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或材料。 |
規范性文件 |
營口市社會保障中心及其分支機構 |
人民銀行與可開具征信報告的商業銀行 |
行政服務事項 |
14 |
安全教育和培訓證明 |
申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管理辦法》第十條 申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年齡在18周歲以上; (二)身體健康并滿足申請從事的作業種類對身體的特殊要求;(三)有與申請作業種類相適應的文化程度;(四)具有相應的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五)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其他要求。 作業人員的具體條件應當按照相關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執行。 |
部門規章 |
市市場監管局 |
用人單位或者專業培訓機構 |
行政許可 |
15 |
實習證明 |
申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管理辦法》第十條 申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年齡在18周歲以上; (二)身體健康并滿足申請從事的作業種類對身體的特殊要求;(三)有與申請作業種類相適應的文化程度;(四)具有相應的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五)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其他要求。 作業人員的具體條件應當按照相關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執行。 |
部門規章 |
市市場監管局 |
用人單位或者專業培訓機構 |
行政許可 |